從前看Moby Dick,一路看一路納悶,覺得冗長死了。
船長畢生的意義就是殺死那條叫Moby Dick的鯨魚,隨之而來是一行人與Moby Dick幾次的相遇,還有那些煩悶的海上日誌,包括捕鯨業的習俗、鯨魚油買賣、鯨魚的生理構造、文學等等,記得那時候的自己只想盡快把它看完,我最關心的,只是Moby Dick有沒有被殺掉。
Moby Dick最終沒有被殺掉,而船長亞哈與「裴廓德號」一行人也全軍覆沒,只剩下船員實瑪利,而實瑪利,正是說故事的那個人。書開頭第一句就是「Call me Ishmael」(實瑪利)
因為今天看了電影《鯨》,令我對當初看書時那冗長的觀感改觀。電影正是取自Moby Dick典故,男主角的女兒是那個真正了解「Call me Ishmael」這句話的人,那些冗長的海上日誌是如此無趣,如此真實,可憐的鯨魚沒有人性,不會知道那個人想殺它為何,那些由陸地跑到海上的人受盡苦難,最後賠上生命,中間那些冗長的日誌,在《鯨》的眼中,是為著這悲傷的經歷帶來喘息,是為著船長以為只要殺死這該死的鯨魚,一齊便會變得美好的想像,是為著。。。
冗長的、無趣的、失落的結尾,說故事是用來娛樂你的嗎?會不會變得美好,亞哈需要另一條生命去告訴他會,還是不會嗎?說故事的人,背後總有另外的人說著故事,那個人的苦難,又何以為外人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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