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路

那些線索,一路都在。

香港的廣告說路是人行出來,台灣的流行歌《突然的自我》會說路是腳步多,走路是一件有趣的事,一大群人路途中熙熙攘攘,說說笑笑,吃東西的種類比平常以次方增大;兩個人在回家的路上走,談談生活日常,看看頭上的月光,幻想一下彼此的將來;一個人的走路,有時是向前望,有時是低著頭,有時是看著天空,有時只是無意識同時地聽著,沒有放眼什麼,只是想,生命也不錯,向自己投以一個滿意的微笑。

走路不只關於一個地方,或關於一個非地方 (Place 和Non-place 的分別我也是從Marc Auge 的《Non-Places – An Introduction to Supermodernity》看到),走路更加像他所說的空間,空間的出現因為我們在當中的活動,走路讓一條街一個地方成為空間,讓說出來的話變成字句,走路讓我們感到熱鬧、感到溫暖、感到孤獨,如此這般東歪西倒的,彷彿更能夠感受到生命的重量,是輕的好,是重的也不錯,怎樣走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,內容不太重要,走路帶來的東西才是珍貴的來源,現在幾多點鐘沒有所謂,也不用告訴任達華11點你在那裡,自己知便好了。

那個空間,其實一路都在,只是你還未發覺。

我的家附近有個公園,五年前我把過世了的貓咪放在那兒,因為牠,我常常會到那個公園跑步,更因此而看見很多奇怪的人,…huh!? 的Edmund 有張專輯叫Walk in the park,和他閒談時他說在公園走路是一件很悲哀的事,我沒有將這說話的情景放在專輯的音樂裡,我也不認同在公園走路是悲哀的事這事,在我來看,公園看似只是公園,它或者只是一個十八區也找到類似的「非地方」,此外因為香港對公園活動的管制,它有很多事情不好做,讓人因為治理的因素對公園的觀感出現偏差,但公園對我來說是一個空間,不同的人在裡面的活動使它變得有趣,有人每天都到公園「打牙骹」,一日兩到三次;有人在裡面把樹葉堆砌然後燒掉,他不是為了取暖,也不是因為清潔;有人會把吃剩的東西每天晚上送到公園餵狗,當野豬發現了吃剩的食物,牠們開始每晚一家大細也到公園討吃,而餵狗的人漸漸變成餵豬;也有一個跌打師傅的人在公園練武,旁邊高聳入雲的大樹活像他的師傅。

公園有一道長長的斜路,斜坡下面是個圓形的廣場,有一天我在那裡發現一個棒球,我把球往上丟,它漫漫的滾下來,一次又一次,它令我想起兒時去歡樂天地玩的小型保齡球,我沒有給自己打分,也沒有彩票,玩膩了,就把球放回原處,直到有一次颱風襲港,我如常在颱風下運動,看到那個棒球的時候,不知道是不是天災給予人的勇氣,我把棒球用力的丟到洪水下的排水溝裡。不知過了多少個月,有一個晚上我突然想起了這個保齡球遊戲,往公園的廣場走去,發現棒球依然在。

原來那些事情,一路都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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