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聽到那聲響的,那掉在地上「boom」的一聲,然後我看到地上打火機的碎片,我以為那是打火機掉在地上,怎料到那是心愛的iPod classic。
今天我竟然把心愛的iPod 掉失了,心情很差呢,現在回想,打火機怎會這樣大聲。
我的iPod 有很多歌,80GB 大約只用了26GB,以一首歌5MB來計算,那裡大概有5200首歌,如果拾了我的iPod 那個人不眠不休地聽這部iPod,一首歌大概5分鐘長度,他/她只要大約18天便可以整部聽完,然後可以還我,更可以大家討論一下彼此的音樂喜好。
對上一次iPod 壞了,我很快便買了另一部,更重新將很多沒有燒錄的唱片匯入電腦再轉到iPod,今次沒有了這樣的衝勁,感覺好像沒有必要,雖然還是失落。
不如讓我先介紹一下自己的iPod 吧,我用很多時間去整理它,因為仍然買cd 的源故,我差不多每買一張新唱片,我都會把它轉換成mp3,然後放入iPod,這已經成為我二十年有多的習慣,我會因為iPod 去買唱片,還是因為喜歡cd 而用iPod,好像已經分不清因由了,同一時間我會因為iPod 買一對好好的耳機,買一部window 作業的電腦,download 舊版的 iTunes,我覺得那不是head-fi 的問題,只是非常基本的概念,就是你會因為喜歡一些事情而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時間。曾經有人說過,你的iPod 說明了很多你的個性,你知道iPod 有什麼歌曾經是見工面試一條值得問的問題嗎,它更是樂迷在咖啡台互相隨機交換的禮物,它是Apple i的概念的領頭者,它令更多人對Apple 感興趣的程度更甚於Apple 令人對iPod 感興趣的程度,它是Apple 的重要基石。
掉了iPod 已經兩個星期,這次我沒有馬上買一部新的,但我看了一本書,它叫 iPod, therefore I am,作者是一位標準樂迷,更和手上的iPod 充滿感情,他說了很多自己的音樂故事,還有iPod 對自己的意義,他說iPod 讓他重新喜歡上音樂,iPod 的shuffle 功能讓人跳出了一張專輯的界限,你不用再一整張專輯地聽音樂(當然,下載的科技比iPod 來得早很多,iPod 也不是第一部mp3 player,數碼下載是另一個故事,它合法與否的界定出於使用層面是「下載」還是「儲存」的裝置,Napster、Lamewire、Kazaa所謂的非法出於下載平台,不是儲存),而且你可以運用創意製造自己的playlist,例如一個沒有鼓的playlist、最好聽hi-hat playlist、非洲音樂playlist、不同genre 的playlist、Bob Dylan 是一個混球playlist、提起精神playlist、男女合唱playlist等等,你會發現iPod 打破了很多限制,容許你找到專屬於自己的曲目,它是首部可以將超過1000首歌帶出街的裝置,此外,我覺得shuffle 最有意思的功能是「預設的驚喜」,如果你在Spotify 使用shuffle,你不會知道它會帶你到什麼地方,或是它只是程式預設/預售給你的東西,但iPod 的隨機shuffle 便不同了,它隨機的範圍是你放進去的歌,那是你的心血,但你會把5000幾首歌都聽完嗎?不會吧,但這樣的shuffle 帶來的驚喜好像是另一回事,那份意外的熟悉感總帶來無數值得紀錄的事情。
iPod不見了,我想始終還是會再買一部,只是不是現在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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